《中小學教育懲戒規(guī)則(試行)》是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,保障和規(guī)范學校、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,保護學生合法權益,促進學生健康成長、全面發(fā)展。根據教育法、教師法、未成年人保護法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(guī)和國家有關規(guī)定而制定的規(guī)則。
為進一步保障和規(guī)范我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,提升教師師德水平,保護學生合法權益,促進學生健康成長,5月14日下午,由楊娟副校長帶領全體教師結合學校實際對《中小學教育懲戒規(guī)則(試行)》進行了詳細的解讀和學習,重點與大家交流了如何把握教育懲戒中“尺度”和“溫度”的關系,如何在教育學生時動之以情、曉之以理、導之以行。
《中小學教育懲戒規(guī)則(試行)》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,明確了學校在有必要的情況下,可以對違規(guī)違紀的學生實施教育懲戒。在學習過程中重點學習解讀了教育懲戒的政策依據、教育懲戒的實施原則是什么、學生哪些行為可以實施教育懲戒、在懲戒過程中不得出現(xiàn)的行為、教育懲戒的類別有哪些等等。
一、教育懲戒的政策依據是什么?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和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《中小學教育懲戒規(guī)則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規(guī)則》)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,第一次以規(guī)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做出規(guī)定?!兑?guī)則》所稱教育懲戒,是指學校、教師基于教育目的,對違規(guī)違紀學生進行管理、訓導或者以規(guī)定方式予以矯治,促使學生引以為戒、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。
二、教育懲戒的實施原則是什么
重拾“戒尺”是為了更好育人,實施教育懲戒應當符合教育規(guī)律,注重育人效果;實施教育懲戒后,應當注重與學生的溝通與幫扶,對改正錯誤的學生及時予以表揚、鼓勵;學生受到教育懲戒或者紀律處分后,能夠誠懇認錯、積極改正的,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懲戒或者紀律處分。
三、教育懲戒的實施范圍
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學校及其教師應當予以制止并進行批評教育,確有必要的,可以實施教育懲戒:
1.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要求或者不服從教育、管理的;
2.擾亂課堂秩序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;
3.吸煙、飲酒,或者言行失范違反學生守則的;
4.實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險行為的;
5.打罵同學、老師,欺凌同學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;
6.其他違反校規(guī)校紀的行為。
學生實施屬于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(guī)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,學校、教師應當予以制止并實施教育懲戒,加強管教;構成違法犯罪的,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。
四、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,不得有下列行為
1.以擊打、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;
2.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、反復抄寫,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,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、心理的變相體罰;
3.辱罵或者以歧視性、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;
4.因個人或者少數人違規(guī)違紀行為而懲罰全體學生;
5.因學業(yè)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;
6.因個人情緒、好惡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教育懲戒;
7.指派學生對其他學生實施教育懲戒;
8.其他侵害學生權利的。
五、教育懲戒的類別有哪些
1.一般教育懲戒適用范圍:違規(guī)違紀情節(jié)輕微的學生。
2.較重教育懲戒適用范圍:違規(guī)違紀情節(jié)較重或者經當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的學生。
3.嚴重教育懲戒適用范圍:違規(guī)違紀情節(jié)嚴重或者影響惡劣且必須是小學高年級、初中和高中階段的學生。
懲戒不是目的,育人才是教育的最終歸宿,通過本次學習,相信全體教師在今后的教育教學工作中會將師德師風內化于心,外化于行,知“規(guī)則”,守底線,爭做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實學識、有仁愛之心的好教師。